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6-05-16浏览次数:1800

  各老师: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近期颁发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以上三个文件分别简称《指南》、《办法》、《申请书》),并接受课题申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教师认真学习课题《指南》和《办法》,领会通知精神,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

  二、根据《办法》要求,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根据《指南》的要求和选题范围,结合当地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本学科的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各单位限选一项,不得重复。

  四、申报课题须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由校科技部承担。

  五、申报材料

  1、请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六份;

  2、《浙江万里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审批表》二份(请在http://kyc.zwu.edu.cn/→表格下载→项目申报表格内查询并下载);

  3、《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汇总表上交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7日止,由各学院统一汇总交我校科技部。

  联系人:谢敏 联系电话:8822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