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0-04-11浏览次数:1793

 

商学院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浙科金办发﹝2010﹞6号]精神,2010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现已开始申报。省自然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升我省的原始创新能力。省基金将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重自由探索与青年人才培养,按照“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本年度项目申请的集中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指南
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向全省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类型
   本次集中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须正式受聘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且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课题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
5.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6.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申请指南(见附件)。
四、申请书填写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6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格式。网上填报操作指南和2010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net)申报专栏下载。
2.申请人应当上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注:内容必须与上报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推荐表二份)。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按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一般项目申请经费中仪器和设备购置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3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团队项目仪器和设备购置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20%;申请经费中的管理费不能超过5%,人员费不能超过15%。
4.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记载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书应围绕有限目标,针对重要科学问题做深做透,切忌“大、空”。
五、系统操作有关事项:
1.申报2010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先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系统(网址:http://www.zjnsf.net)注册会员,已注册会员的老师可直接登陆系统申报。省自然基金委规定:正式注册的普通会员,如果没有主持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又半年内没有用会员帐号登录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办公管理系统,会员资格将被自动删除。因而如在申报中出现会员帐号无法登陆的情况,请联系校科技部予以重新注册。
2.如已注册会员在申报项目过程中需修改个人资料信息,请先修改会员信息,会员信息修改保存后申报书中的信息才会相应改变。由于关键信息修改后会员功能会暂时关闭,请老师们修改个人会员信息后及时与校科技部联系,予以审核通过,以免影响申报。
3.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申报书点击上报后仍可继续修改,无须管理员退回,修改保存上报后会自动产生新的申报书版本。
六、信息公开
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简表、结题报告等内容将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开。申请书不得含有国家秘密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
七、截止时间
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我校截止时间为4月23下午16时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校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