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管理条例(试行)

发稿时间:2007-04-09浏览次数:1916

  为了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干部为全体同学服务的思想意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了使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条例,用以规范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商学院系学生进行自我管理以及

  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系党政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接受商

  学院团委和商学院学生会的指导。

  第二条 学生干部应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根本宗旨,主动帮助同学、爱

  护同学,并引导同学树立主人翁意识,认真、负责地去做每一件事情。

  第三条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经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

  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学生会主席是系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领导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第四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 学

  生会发扬团结、认真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要有奉献精神,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二章 学生会组织的设置、职能

  第五条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有以下几项基本职能:

  (一) 贯彻和执行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决策,实施商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落实学生代表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 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三) 组织好所在系各班的团日活动。

  第六条 主席、副主席:

  (一) 贯彻和执行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决策,任免学生会各部门干部;

  (二) 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 协调管理各基层学生组织的工作;

  (四) 定期向组织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及各成员的工作表现。

  第七条 部门工作:

  (一) 团总支副书记:指导、检查、协调和督促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收集部门工作材料并向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 学习自律部:围绕学校校训、学院院训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学术等方面活动,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

  (三) 文艺部: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文艺鉴赏水平,帮助并指导文学、艺术、体育类社团开展工作。

  (四) 体育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全系同学的身体素质,组织参与校内各种体育比赛,发掘人才,并了解同学们对体育课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 宣传部:在同学中进行舆论引导,负责系学生会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六) 组织部:协助商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开展活动,负责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的活动的组织、策划,使活动正常开展。

  (七) 素质拓展部:协助商学院学生会素质拓展部工作,负责系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活动、讲座的素质拓展认证。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八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要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活动,主动承办活动,积极策划活动。

  第九条 商学院系学生会开展活动的流程:

  (一) 向商学院团委学生会递交策划书;

  (二) 经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三) 申请活动经费,具体筹办活动;

  (四) 本着勤俭节约、积极向上的原则,开展活动;

  (五) 递交活动总结。

  第十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活动要向涉及面广、参与积极性高、活动成效好的方向靠拢。

  第四章 换届制度

  第十一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在每学年初进行换届,新一届成员以公开竞选

  产生。

  第十二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在每学年初换届的职务包括:系学生会主席、

  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及各部部长,所有新成员必须在参加竞选人员的名单中产生。

  第十三条 参选条件:

  (一)热爱学生会工作,乐意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二)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个人号召力;

  (四)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一份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第十四条 新一届系学生会主席由商学院团委老师、系部老师与原主席共同商议

  产生。

  第十五条 新一届系团总支学生会其余干部从竞选名单中提名,并与系部老师共同商议产生。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对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考核成绩负责。

  第十七条 考核实施积分等级制,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基本分100

  分,无最高分限制。每学期考核一次,经考核150分以上者为优,120

  分以上为良,100分以上为合格,10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出学期优秀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学年最佳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

  第十八条“人文季风”活动申报。若系团总支学生会申报活动数量达到商学院团委学生会指定数量的,根据申报活动的质量,加1-3分;申报的活动被采纳并实施的,按活动取得的成效,加4-6分;若申报活动数量、质量不达标的,扣5分。

  第十九条 商学院学科类特色活动申报。若系团总支学生会申报活动数量达到商

  学院团委学生会指定数量的,按申报活动的质量,加1-3分;申报的

  活动被采纳并实施的,按活动取得的成效,加4-6分;若申报活动数

  量、质量不达标的,扣5分。

  第二十条 商学院品牌活动。系团总支学生会积极参与商学院开展的品牌活动,配合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加2分;若申报品牌活动的,按申报活动的数量,加3-5分;申报的品牌活动被采纳并实施的,按活动取得的成效,加5-7分。

  第二十一条 学科类竞赛。若系组织参与学科类竞赛的,加3分;同学获得校级竞赛奖项,该同学所在系加4-6分;同学获得市级竞赛奖项,该同学所在系加6-9分;同学获得省级竞赛奖项,该同学所在系加9-12

  分;同学获得国家级奖项,该同学所在系加12-15分。

  第二十二条 建立人才库。有完整的该系学生才能(如计算机、舞蹈、歌唱、气质、口才、学科特长等方面)分类的人才库,加3-5分;人才库建立不完善的,加1-2分;未建立人才库的,扣5分。

  第二十三条 建立档案。各系需对各班及系举办的各类活动建立电子档案,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的档案,详细完整的,加3-5分;建立但不完整的,加1-2分;未建立档案的,扣5分。

  第二十四条 商学院学生会开展活动,各系学生会配合度。系学生会积极配合、踊跃参加,有实际成效的,加3-5分;配合但无实际作用的,加1-2分;不配合的,扣5分。

  第二十五条 对班级的管理。系学生会各类工作运作正常,群众威信高,加1-5

  分;被投诉一次,扣1-5分。

  第六章 奖评制度

  第二十六条 活动结束后,各系团总支学生会需填写考核申报表,根据考核,商学院团委学生会评出学期优秀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学年最佳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申报的活动被采纳并实际操作的,按活动质量、活动效应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第二十八条 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的活动有较好的社会意义,实际效应,获得社会、学校师生广泛赞誉的,给予参与活动同学相应的素质拓展分或劳动时间保障。

  第二十九条 根据考核成绩,给予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应的评奖评优、推优学生名额,再以次给予班级学生相应的评奖评优、推优学生名额。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第三十一条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

  起执行。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考核表格

  系 专业名称

  (商学院学科特色系列活动申报)

  活动项目 活动要求 奖惩情况 奖惩理由 备注

  本类活动为学院固定大型活动,奖惩力度大。考核总成绩挂钩优秀系团总支学生会和优秀干部的评选。奖惩将按照具体活动的大小分配。奖惩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各个系团总支学生会。

  考核人员签名

  申报日期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考核表格

  系 专业名称

  (商学院学品牌活动)

  活动项目 活动要求 奖惩情况 奖惩理由 备注

  本类活动为学院固定大型活动,奖惩力度大。考核总成绩挂钩优秀系团总支学生会和优秀干部的评选。奖惩将按照具体活动的大小分配。奖惩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各个系团总支学生会。

  考核人员签名

  申报日期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考核表格

  系 专业名称

  活动项目 活动要求 奖惩情况 奖惩理由 备注

  本类活动随机性大,按照实际完成程度进行考评,考核总成绩挂钩优秀系团总支学生会和优秀干部的评选。奖惩将按照具体活动大小分配。奖惩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各个系团总支学生会,每个等级的平分标准要讨论确定总和 。

  考核人员签名

  申报日期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