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发稿时间:2007-04-09浏览次数:1952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生团委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是全面具体负责学生团员工作的机构,是校团委指导学生会、学生自律会工作的得力助手。

  一、团委档案管理制度

  1、 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含上级下发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的重要材料等。

  2、 团委档案按学期分类归档管理。

  3、 团委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以及报刊文献,由团委办公室集中保存。

  二、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是团委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1、 团支部团费由组织委员负责收缴,由各团总支组织部汇总,报院团委组织部。

  2、 收缴团费必须填写团费收缴表。

  3、 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团费,按团章规定处理。

  4、 学生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团费,作自动退团处理。

  5、 受留校察看的学生,在留团察看期间,仍应缴纳团费。

  6、 缴纳团费的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起。终止交纳团费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出我校时起。毕业生团组织的时间截至当年的八月份。

  7、 凡是上缴团费都应填写《上缴团费登记表》,并由经收人统一开写收据。

  三、补办团员证制度

  1、 团地点和单位、原证件号码,核实后由团支部到院团总支办理补办手续。

  2、 补办团员证需交一张免冠正面照和团员证工本费。

  3、 经校团总支审核后,在团员证上加盖钢印,并在团员证备注栏注明补办团员证的原因和时间。

  四 、团委成员违纪处罚条例

  1、 针对极少部分的对工作有欠负责的委员。

  2、 团委委员如果在委员例会累计无故缺席3次取消委员资格。团委成 员期终成绩挂课二门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挂课三门者,视作自动辞职。

  3、 团委成员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作弊和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一律以开除团总支处理。

  五、人事考核

  人事考核在每一任的第二个学期进行,主要通过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四个评价指标进行衡量,并对进行量化评分。其中自我评价主要通过个人的工作记录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的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

  六、附则

  1、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

  2、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