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0-04-27浏览次数:1893

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委托和招标方式,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0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设立:(1)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40万元;(2)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3)一般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者。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并报送电子文档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正反双面印制,左侧两订装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1份,附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与申请书中内容相一致。
3.《浙江万里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1份;

4.我院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18日止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送交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做好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的初审把关工作,校科技部审核合格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谢敏
联系电话:88223208/660216

2010年4月27日

/附件1.doc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doc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xls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

/附件4.doc学科代码表(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