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6-05-14浏览次数:1794

  各位老师:为做好200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者须注意的几项管理规定 1、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在浙江省的单位,每年在浙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2、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依托单位(参见网站首页的“依托单位及管理”栏目中的有关文件)。3、申请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的,其研究内容必须属于200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重点资助方向,否则,不予评审。申请一般项目的,应正确选择是否属于相关的重点资助方向。 4、每位申请者同年只能申请主持一项省科学基金项目。如果申请者已主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在研究工作总结通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方可申请主持新项目。5、如果申请者正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省部资助20万元及以上科研课题的,或者单项资助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其申请的一般项目。如果申请者正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省部资助30万元及以上科研课题的,或者单项资助经费在150万元及以上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其申请的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或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6、已获国家和省部人才培养计划(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等)50万元及以上科研经费资助的科技人员,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不再资助。 7、如果申请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科技厅等国家和省部科技计划资助,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8、如果申请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已得到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资助,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不再资助。9、人才培养项目的申请者出生日期必须在1961年1月1日以后。10、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一般项目为3——10万元;重点项目为15——25万元;重大项目为35——60万元;人才培养项目为15——50万元(申请者为1人的,15——20万元;申请者为2人的,20——35万元;申请者为3人的,35——50万元)。 如果申请经费超过以上额度,将不予受理。 11、必须严格按省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经费预算(请参阅《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费不得超过申请总经费的5%,因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的吻合情况。否则,省基金办将取消该项目的评审资格。1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按课题制管理;资助经费采用定额补助方式,鼓励项目负责人争取国家财政资金以外的研究经费投入。13、如在评审阶段出现项目申请人跨单位调动等重大变动,请于变动发生后一周内与我办联系。重要注意事项:2006年度的申请项目,如果获得资助,其申请书全文将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所有会员公开。如果不愿公开申请书,请勿申请,谢谢合作! 二、其他具体事项 1、网上注册申报(网址:www.zjnsf.net),注册信息要实。申请书实行全文电子文挡网上填报,容量建议不要大于10兆字节;同时需报送自动生成的申请书WORD文挡打印稿,用作档案备份。申请书WORD文挡打印稿的内容(含版本号)必须与申请书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字。否则,不予评审。 2、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首页下载;如提交不正确的申请书,将不予以评审。3、2006年度申请项目受理时间为4月25日开始,5月19日截止;受理的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4、申请人需填写《浙江万里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审批表》(请在http://kyc.zwu.edu.cn/→表格下载→项目申报表格内查询并下载),一式一份;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或单位汇总,于截止日(5月19日)前报校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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