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生电脑使用公约

发稿时间:2005-05-12浏览次数:1839

  为更好地给我院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每位同学拥有一个舒适安逸的寝室,商学院特制定如下公约:

  1、在寝室内放置和使用电脑,应先到辅导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并遵循学校相关规定。

  2、应将电脑作为学习的有效载体和途径,而不应将电脑作为玩游戏和上网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工具。

  3、晚上11:00以后不允许在寝室利用电脑上网、玩游戏,放CD、VCD或DVD。(周五、周六及节假日为11:30以后)。

  4、在寝室内上网浏览和发布信息,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网络管理规定,未经同意寝室之间的电脑不得私自拉线联网。

  5、在任何时候,不得利用电脑玩带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及播放有不健康内容的CD、VCD或DVD等。

  6、不得利用电脑传播迷信、色情、淫秽等不健康内容,不得利用电脑参与赌博等其他违纪行为。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商学院所有。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

  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