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学生早操早锻炼管理规定

发稿时间:2006-05-30浏览次数:2033

  为进一步提高早操早锻炼质量和出勤率,使早操早锻炼能起到真正锻炼身体的作用,校体委、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对早操、早锻炼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基础学院学生实行集中早操,采取学生自我管理的办法,由各班体育委员对早操情况交叉检查。

  第二条 学生参加集中早操,必须在广播前到达指定地点,广播结束离场,否则一律作旷操处理。

  第三条 若因故不能参加早操,必须经有关人员允许,出具书面证明。

  第四条 辅导员、体育教育值班,必须每天各抽查一个班级出操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五条 钱湖校区学生实行集中早操和晨间俱乐部相结合,具体由校文体部进行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 学生在早操、早锻炼的表现和出勤情况,同该学期的体育成绩或《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挂钩。

  第七条 对早操早锻炼好的班级和个人,值日负责的体育委员,学校每学年进行评比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