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发稿时间:2007-04-09浏览次数:1991

  为确保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会工作顺利、正常的进行,加强院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纪律,进一步调动院学生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望大家自觉、主动遵守,从严要求自己,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进行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服务的群众

  性组织,是联系党政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接受校团委,校学生

  会和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 学生干部应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根本宗旨,主动帮助同学、

  爱护同学,并引导同学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主人翁意识,认真、负责

  地去做每一件事情。

  第三条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经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核

  心,领导学生会工作。

  第四条 商学院系学生会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学生会发扬团结、认真

  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要有奉献精神,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二章 会议制度

  第五条 每周一晚8:30在团委学生会会议室召开例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副部长;每周一中午12:30召开主席团例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六条 各成员应按时参加每次例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与会者签到,特殊原因需向各个部长请假,由各部长向副主席汇报,再由副主席向主席汇报,最后由主席向团委书记汇报。若无故缺席或迟到则依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 做好会议记录,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并落实工作任务。

  第八条 在会议过程中,请与会成员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机,以保证会议正常有序地进行,会议期间严禁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如遇到争议性的问题待会后再进行讨论。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九条 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每天由团委学生会成员负责值班,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18:00-20:00。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及时签到,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办公中心值班人员,值班中途因故外出应向办公中心值班人员请假,不得无故离岗。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着装整齐大方,值班时保持办公室肃静,严禁做与工作值班无关的事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吵闹等。

  第十二条 各部门值班人员遇有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第十三条 值班出勤情况由办公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并进行记录,值班日志由值班人员负责认真填写,办公室每周将值班情况汇总,在例会上通报。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当日负责管理办公室内的物品,如果需要外借物品,

  请要借物品的部门与办公室联系。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在下班前十分钟,彻底打扫办公室,离开时应整理好办公室内物品、放好文件、锁好抽屉、关好门窗,还要确保一切电源(电脑、电灯、空调等)关好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 任何经费都须经团委书记批准,向团委请款并根据同意的预算写好请

  款条,经团委书记签名认可后才可购买。

  第十七条 每次活动前须做好活动经费预算,并经团委书记批准,报销额度在批准的金额之内。日常工作中不报销车费和餐费,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销者应请示团委书记。

  第十八条 每笔经费在事务或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财务整理,并将发票和详细财务清单于每周一例会前交到办公室。

  第十九条 报销需用红联正规发票,并附用途清单和经手人及审核人的签名。每月统计一次,过期作废。

  第二十条 各部门创收过程中应向付款企业开具加盖学生会公章的收据,收据由办公室签发。

  第二十一条 凡涉及食品和日常用品一律由生活部购买,并凭正规有效报销凭证(发票)统一报帐到团委书记处。

  第五章 档案制度

  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每周的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档案分类为: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工作计划及活动内容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共六类。有关档案将据此分类。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作出本部门在未来一学期内的各项工作设想。在举办大型活动前,做出可行性策划书,活动后,需作出详细的总结和财务报告,交由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 据,也是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遇有学生会干部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人员管理部备案,并发放履历表。履历表需由主席本人签字,校团委学生会盖章,方能生效。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学生会工作指导机构团委有权对其进行提升或职位调整,在学生会各项评优当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七条 学院团委每学期末根据部门综合考核情况和活动、事务“军令状”个人完成情况,评选学生会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八条 对于自由散漫、态度恶劣,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成员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在每周例会上通报,例会3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团委、主席团有权对其任职进行调整或撤职。

  第二十九条 对有虚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个人,无论数额大小将开除学生会。

  第三十条 对全员参与的活动未到两次者,主席团对其做出记名处理。如有再犯,主席团做出对其除名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拉到外援、赞助的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学生会

  二○○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