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社区违规管理办法

发稿时间:2011-11-10浏览次数:1980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关于社区安全的相关规定和会议精神,维护商学院广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商学院学生社区安全、稳定、和谐,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学生手册》和《耀江后勤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特补充制定了以下管理细则。
一、关于大功率电器的违规使用问题
在读学生被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给予预警。并由辅导员(班主任)约谈,责任人写检讨书;取消该生本学年推优、组织发展资格;在上校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不予结业;是预备党员的,转正延期。
在读学生1学年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累计2次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关于无故晚归问题
在读学生无故晚归的,由辅导员(班主任)约谈,学生写检讨书;
在读学生1学年内无故晚归,累计达2次以上的,给予预警。
在读学生1学年内无故晚归累计达3次以上的,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该生本学年推优、组织发展资格;在上校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不予结业;是预备党员的,转正延期。
三、关于班级考核
在1个学年内,本班级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累计达5次以上,或无故晚归次数累计达10次以上的,取消该班和谐班级评比资格。
四、补充说明
本办法所指“大功率电器”即指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危险电器,所指“晚归”即晚上10:30以后返回学生公寓。
学生若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需事先提供相关证明交辅导员处备案,可以免于追究。
学生若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因素晚归,可以凭相关证明免于追究。
本规定仅针对个别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无故晚归现象的专项管理规定。
本办法解释权归商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商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