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报到)首次调整就业单位办理须知

发稿时间:2006-05-15浏览次数:1806

  一、办理对象: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调整就业单位的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报到证原件。 (二)、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的证明。 (三)、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二)、由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三)、持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到原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四)、到新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注:毕业生到就业单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