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先落户的应届生报到落户程序

发稿时间:2006-05-15浏览次数:1936

  一、已办理未就业先落户的应届毕业生在拿到报到证以后先打电话到市人才中心代

  理部查询档案是否已到,待档案到后再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等有关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报到所需提供材料:

  1、 毕业生报到证。

  2、 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

  三、办理集体户口挂靠需提供材料:

  1、 报到证复印件。

  2、 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

  3、 户口迁移证。

  4、 原身份证复印件。

  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代理部电话:87115546、87118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