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网站上的
研究生招生:
四、研究生教育
学位点简介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现有国际商务、金融、会计3个专业硕士点,
招生信息
过往招生人数和专业方向:
2023年国际商务硕士学位点招生人数:30人;
2024年国际商务硕士学位点招生人数:35人。
导师介绍
学科竞赛
商学院的研究生学科竞赛情况:
2我院研究生在2023未来国际商务(中文)谈判精英全国赛中获奖
3我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字贸易综合技能大赛中获奖
规章制度
(一)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办法
为了提高生源质量,为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创造良好条件,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推荐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组长:黄文军、李浩
组员:杨立娜、赵秉龙、袁阳、艾静、1名学生代表
二、推荐对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正式在读的我院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而受到纪律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推荐资格。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学习成绩优异,所修学位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生社团工作、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此项奖学金评选:
在读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超出基本学制继续申请在校学习者
考核年度内所选课程有一门以上(含一门)重修者
注意:研究生在读期间,如第二次(及以上)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再获得单项奖学金。
四、推荐办法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需符合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且各门课程成绩均须≥80分。根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科研成果总分×30%+学生活动得分计算综合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处网站认定成绩单为准,满分100分;科研成果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等,分数上不封顶;学生活动参与情况指校内外实践情况,满分20分。
1.科研成果计分
(1)学术论文计分办法
类别 | 名称 | 分值 |
C类 |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一区)、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一区)、其他人文社科权威学术期刊 | 250 |
D类 |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二区)、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二区)、国内一级学术期刊(人文社科)、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上发表的理论文章(≥2000 字/篇) | 150 |
E类 | 其他SCI(科学引文索引)和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上发表的理论文章(<2000字/篇) | 60 |
F类 | 国内核心期刊论文(人文社科)、《浙江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2000字/ 篇) | 40 |
G类 | 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EI(工程索引)源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发表的理论文章(≥2000字/篇) | 25 |
H类 | 其他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宁波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2000字/ 篇) | 5 |
注:SCI、SSCI分区按论文发表时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分区表认定;人文社科权威学术期刊、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以《浙江大学期刊目录(最新版)》为准; CSSCI 和 CSCD 收录以最新版本为准,H类得分不得超过15分。
(2)科研项目计分办法:
项目 | 分值 |
研究生本人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 60 |
研究生本人主持校级研究项目 | 20 |
(3)学术活动计分办法:
项目/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全国性学术活动(学会、研究会、研究生学术节) | 60 | 40 | 20 |
省级学术活动(学会、研究会、研究生学术节) | 40 | 20 | 10 |
市级学术活动(学会、研究会、研究生学术节) | 20 | 10 | 5 |
在以上学术活动中作学术汇报者另加10分 |
(4)创新类项目计分办法:
项目/获奖级别 | 分值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30 |
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20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 20 |
(5)学科竞赛获奖计分办法
获奖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科竞赛(四类赛) | 100 | 60 | 40 | 10 |
省A类学科竞赛(与国际商务专业相关) | 60 | 40 | 20 | / |
获奖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国赛) | 150 | 90 | 60 | 15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省赛) | 90 | 60 | 30 | 10 |
说明:
(1)成果作者排序以学生本人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可计全分。
(2)团队成果(获奖)按照排名依次递减20%计算得分。
(3)所有学术成果均为在校期间以浙江万里学院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的成果;已经发表,尚未用于参评国家奖学金的,都可以计算。
(4)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科竞赛、与国际商务相关的省A类学科竞赛见附件1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仲裁决定。
2.参与学生活动的计分办法
商学院研究生学生活动公共服务量化一共20 分,由基准分与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即:基准分(7 分)+ 附加分(13 分)。公共服务基准分指商学院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具备的条件量化考评;附加分指商学院在册全日制研究生除必须具备的量化考评外,参与学院、学校以及校外其他公共服务的量化考评。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1) 基准分
公共服务基准分为本学年内实际参加的各项基础活动及服务的量化考评,基准分为7 分,具体如下:
项目 | 指标 | 不得分 |
全院性质的公共活动 | 出席情况低于三分之二 | |
党团活动 | 党员出席党组织活动低于三分之一 团员出席团组织活动低于三分之一 | |
活动参与度 | 出席各类学术、实践、文艺、体育、 志愿等活动低于3 次 |
(2) 公共服务附加分
公共服务附加分为鼓励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积极参与学院、学校以及校外公共服务而设立,满分13 分=学生工作(6分)+学生活动(7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项目 | 指标 | 分数 | 备注 |
第一部分:学生工作(6分) | |||
A任职服务 | 校研会(同类校级组织)主席 | 6 |
|
校研会部长、副部长、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团支书、学委、学务助理 | 5 |
| |
寝室长 | 4 |
| |
B学生荣誉 | 国家级荣誉 | 6 |
|
省市级荣誉 | 5 |
| |
校/院级荣誉 | 4 |
| |
说明: (1)A 项与 B 项分数可以累加,总分不得超过6分 (2)因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酌情减少加分的意见由学院领导小组核定 (3)如因工作失误被解除职务者、任期未满一届者不能享受加分 (4)集体奖分数减半 | |||
第二部分:学生活动(7分) | |||
文体活动(包含运动会、十佳歌手、篮球赛等) | 国家级荣誉 | 7 |
|
省市级荣誉 | 6 |
| |
校/院级荣誉 | 5 |
| |
科创实践(包含寒暑期社会实践、自主创业等) | 国家级荣誉 | 7 |
|
省市级荣誉 | 6 |
| |
校/院级荣誉 | 5 |
| |
其他学生项目获奖(经学院认定) | 国家级荣誉 | 7 |
|
省市级荣誉 | 6 |
| |
校/院级荣誉 | 5 |
| |
志愿服务 | 经学院认定的公益和志愿者活动 | 4 |
|
献血 | 参与献血 | 3 |
|
说明: (1)所有获奖必须提供书面有效证明,均可累加,但总计不超过7分。 (2)所有文体活动集体项目的,减半加分。 (3)由校外企业举办的文体活动,均不加分。 志愿者活动认定依据录用名单公示或明确带有“志愿者”字样的证书。 |
五、附则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或部门证明等支撑材料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本办法由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以下竞赛排名均不分先后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国际贸易融资竞赛、MIB国际商务谈判赛、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竞赛、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创新创业精英挑战赛
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科竞赛(四类赛)
省A类学科竞赛(与国际商务专业相关)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2 | 浙江省大学生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3 | 浙江省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4 | 浙江省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5 | 全国(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省) |
6 | 全国(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业计划)竞赛 |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国家);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省) |
7 | 全国(浙江省)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省) |
8 | 浙江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9 | 浙江省会展策划创意大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10 | 浙江省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
(二)
研究生自习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参加创新性实验和科学研究,本研究生自习室实施“半开放式”管理,为了保证良好愉悦的学习环境,制定以下特别规定:
一、研究生自习室是重要的教学和科研基地,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自习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思想重视是做好自习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加强安全和环保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三、建立健全安全、卫生责任制,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自习室应定期对通风、照明、水电等设施及防火、防盗、防毒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安全卫生情况记录。
五、“五一”、“十一”假期和每学期结束前,应对自习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安排好假期中的保安措施,确保自习室的安全。
六、自习室使用过程中,每位学生都应该对该室的安全负责。注意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现象,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每日安排专人值班,检查门、窗、灯、空调、调音台是否关闭。
七、在自习室如若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八、自习室应保持整洁,实行清洁卫生责任制。每位学生应当自觉维护自习室内公共环境卫生,室内严禁吸烟,禁止用餐或吃有异味的零食、酒类饮品等,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个人垃圾请随时带走。
九、在自习室学习期间,请保持安静,如需看网课,请佩戴耳机。如需使用电脑办公请使用静音鼠标,避免影响他人。严禁玩游戏、看影视剧以及其他一切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
十、打印机请规范使用,不要打印与学习无关的资料。请不要将回形针、别针等金属件掉入机内,不要在机器上放重物,不要将装有液体的容器放在设备上或者设备周围。
十一、详细内容参看《浙江万里学院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特别提醒: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如手机、钱包、电脑、书籍等,如有遗失,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浙江万里学员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资格要求
当年度研究生导师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具备招生资格: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热心从事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校内)资格,能够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
近三年有与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①以第一作者发表E类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专著(或教材、译著)1部及以上。②主持F类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G类项目3项及以上,或主持4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单笔到账经费)1项及以上。③以第一完成人撰写的智库报告、政策建议、成果转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④经学院认定的具有同等水平或等级的科研成果。
具有以下情况,可不受第(三)条限制:①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者;②35 周岁以下的青年博士;③经学院认定的对学位点建设有重大贡献的教师。
二、研究生招收数量要求
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结合学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充分尊重研究生本人的科研志向及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意愿,同时适当向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的导师和青年优秀人才倾斜。
(一)原则上,导师每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导师所指导的全部在读硕士研究生不超过6名
(二)以科研为导向,设立浮动限额指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指导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酌情考虑增加1-2个名额(具体增加限额情况还需根据当年招生人数动态确定):①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②近3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③上一年度指导研究生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导师,学院将调减其研究生招生指标,或暂停、暂缓其招生资格:①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因重大教学、科研、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的;②不认真履行导师岗位职责,研究生培养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③出国逾期或脱离工作岗位一年及以上,不能保证正常指导研究生的;④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中,超过4年学习年限的学生数达到3个及以上;出现2名及以上学生申请更换导师的;⑥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有2人及以上在盲审、答辩和抽检等环节存在不合格的或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若因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增加,学院指派的教师需服从学院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招收硕士研究生。
三、附则
(一)若学校出台新的关于硕士生导师学术成果的认定要求,或新的资格认定标准,并高于本标准,我院将以执行学校标准为准。
(二)本规定试行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
2023 年4月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