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海商法教学大纲1B10314Maritime Law
2022-06-04
《海商法》教学大纲
MaritimeLaw
课程英文名 | Maritime Law | |||||
课程编号 | 1B10314 | 课程类别 | 模块课程 | 课程性质 | 选修 | |
学分 | 2 | 理论+实验 | 2+0 | 总学时数 | 32 | |
先修课程 |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实务 | |||||
开课学院 | 商学院 | 开课系部 | 国贸与会展系 | |||
面向专业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 | 开课学期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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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类别是指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模块课程/素质拓展课程;
课程性质是指必修/限修/选修
一、课程描述
海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具有很强国际性的国内法,与国际贸易、金融等诸多国际经济领域有密切联系,是涉外经贸法律中的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基本掌握我国的海商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规范性解释,有关海事、海商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外国法律;熟悉我国和外国的部分典型海事案例,初步掌握海事、海商中的基础英文术语,熟悉提单、保险单等单证的英文文本,提高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教学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结合典型海事案例分析、讲述关于海商法的专业理论。作到概念清,层次分明,逻辑清晰。使学生能初步掌握有关海上运输和海上保险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自学与更新本专业知识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将帮助学生实现以下人才培养毕业要求:
1.毕业要求2.2 理解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相关领域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
培养学生在涉及海事海商的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法律思维与基本专业知识储备。使学生能够基本掌握海商法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规制,并能运用基本的海商法律知识对相关案例作出分析和评判,针对国际贸易实务形成复合认知结构,为日后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具备缜密思维和全局观念奠定必要基础。
2.毕业要求4.2 理解国际专业知识,培养国际化的职业素养。
掌握海事海商专业知识和前沿趋势,提升学生的国际化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用国际视野和维度来全面、客观地思考、分析和解决海事海商问题,塑造与时俱进的国际经贸思维和能力。
三、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Topics)
授课内容 | 授课方式 | 评价方法 | 目标衔接 | ||
2.2 | 4.2 | | |||
1.海商法概论 包括:海商法概念;海商法解决的问题;海商法与国际经贸的关系;船舶与船员的基本介绍及相关案例 | 面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笔记、阶段测验 形成性评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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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物权 包括: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留置权的介 绍与对比分析及相关案例
| 面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笔记、阶段测验 形成性评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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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认定;各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海运单证的作用、种类和流转;上述内容相关案例 | 面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笔记、阶段测验 形成性评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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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舶租用合同 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的学习及实际案例分析 | 面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笔记、阶段测验 形成性评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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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包括:了解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原则、分摊及分配,理解并掌握特别补偿的规定;了解共同海损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成立范围;掌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基本内容;上述内容相关案例 | 面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笔记、阶段测验 形成性评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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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海上保险合同 包括:了解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熟悉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转让;掌握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的内容,了解成立船东互保协会的意义;上述内容相关案例 | 面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笔记、阶段测验 形成性评价: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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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 终结性评价:期末考试(或综合报告) | | | |
课程教学的详细内容与要求如下:
1.海商法概论
[教学内容]
(1)海商法的定义、特点;海商法的调整对象;海商法主要解决的相关问题;海商法与国际经贸的关系;
(2)船舶与船员的界定;船长的职能;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海商法的定义和特点;海商法的调整对象;船长的职能;
教学难点:海商法与国际经贸的关系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帮助学生了解海商法的调整对象,理解海商法的特殊性和国际性,并了解初步系统学习海商法律知识对维护和促进国际经贸往来的重要性。
[德育要素及内容]
在培养学生能够系统分析国际海事海商领域所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并初步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制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涉足国际贸易领域所应付出的努力和所应具有的储备,只有具备足够的综合实力,才能平等地磋商和解决问题,并更好地推进和维护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平等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针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复合认知结构,学会用国际视野和维度来全面、客观地思考、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问题,塑造与时俱进的综合经贸思维和能力。
2.船舶物权
[教学内容]
(1) 船舶所有权的概念;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以及船舶的检验、登记与文书
(2)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内涵及受偿顺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船舶担保物权的内涵;
教学难点:区别一般意义上的船舶和我国《海商法》中规定的船舶有何不同之处;理解船舶是动产但却采用不动产的管理方式;理解船舶的担保物权。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帮助学生了解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和消灭的方式与一般动产的区别;深度认知三种船舶担保物权的内涵并了解当三种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受偿顺序及理由。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教学内容]
(1)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界定;
(2)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掌握海运提单的作用、种类、内容和相关条款
(4)了解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三个国际公约的地位和作用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海运提单的作用和相关流转。
教学难点: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相关主体的界定并理解承运人的责任及免责事项。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帮助学生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具体主体、相关流程、涉及的单证、单证流转,以及在各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而通过对相关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实际案例,初步掌握解决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4.船舶租用合同
[教学内容]
(1)熟悉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2)比较班轮运输、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的异同及目前国际航运市场的实际情况。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的相关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帮助学生了解国际航运市场,尤其是国际航运租船市场的基本状况、主要的租船合同格式、租船合同内容及责任承担,进而帮助学生了解在租船订仓环节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纠纷以及实践中的解决路径和方式,开阔学生事业,帮助学生提升在未来国际贸易实操环节的相关技能。
5.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教学内容]
(1)掌握海难救助的概念及必要条件;了解救助报酬的确定原则、分摊及分配;理解并掌握特别补偿的规定。
(2)了解共同海损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成立范围,熟悉共同海损的理算程序。
(3)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意义、形式及其演革;掌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基本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原则、分摊及分配;共同海损的理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学习并掌握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内在联系和区别。
[教学目标]
海难救助和共同海损都是海商法所特有的制度,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了解海难救助和共同海损的概念、成立条件;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原则;共同海损的成立范围;理解并掌握特别补偿的规定;熟悉共同海损的理算程序;掌握能享受责任限制的船舶、主体,分清限制性债权和非限制性债权。
[德育要素及内容]
通过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环节损失的承担原则和制度,进而多维度思考国际贸易顺利开展的互助与协调,并在尊重和遵守相关国际国内规定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国际相关从业者的共赢,平等互助,共同发展。
6.海上保险合同
[教学内容]
(1)了解海上保险的概念,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2)熟悉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转让;
(3)掌握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的内容,了解成立船东互保协会的意义。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掌握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的内容。
教学难点:熟悉货物保险的险别,并比较中英两国船舶保险条款的异同。
[教学目标]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和风险管理手段,明确海上保险在保障海上货物运输顺利进行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区分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承保风险、承保险别和责任起讫,并依据不同的贸易条件,能够熟练地掌握如何进行保险责任分摊和后续索赔,从而在实践中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德育要素及内容]
培养学生具有高度的风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期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有足够的能力甄别风险、管理风险,并在风险不可避免情况下如何依法、依规并快速有效的全面减少损失,保护各方利益。
三、课程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程,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
课程成绩评定办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1.平时成绩:占50%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笔记打分、阶段测试和案例分析报告
(1)课堂笔记打分:占总成绩的12.5%;根据学生课堂笔记的内容和质量进行评分。
(2)阶段测验:占总成绩的12.5%;阶段测验以各次课堂测验成绩的平均值折算为百分制下的实际成绩。
(3)案例分析报告:占总成绩的25%;根据学生对案例的理解程度和分析总结的报告质量进行评分。
2. 期末考试成绩:占50%
期末考试(开卷),满分100分,由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两种形式组成。
其中,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中案例分析或研讨分析等内容评价标准如下:
成果 | 不达标 (0-59分) | 基本达标 (60-70分) | 达标 (71-84分) | 优秀 (85-100分) |
知识掌握和理解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较差,表述错误较多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较好,表述有部分错误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很好,表述错误较少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极好,没有表述错误 |
理论应用 | 应用能力较差,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分析 | 理论应用能力较好,能够利所学知识,进行基本的分析,并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 知识应用能力很好,擅于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 能充分地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全面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
问题分析 | 分析能力有限,缺乏中心思想和逻辑线索 | 分析能力较强,逻辑整体连贯,但存在部分错误与模糊之处 | 分析能力强,内容连贯一致,论证到位 | 分析问题能力很强,条理清晰,逻辑明确,阐释充分 |
四、教学组织
本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将采用如下教学组织方法和教学手段:
1.理论教学:借助多媒体教学,以面授方式为主。
2.案例教学:根据课程内容,设计不同教学案例,组织开展课堂案例讨论,结束后提交案例分析报告。
3.组织模拟法庭教学:结合本课程的特点,组织学生分组承担不同法律主体的角色,并依据本组身份模拟谈判、磋商或诉讼辩论。
4.要求自学部分教学内容。
五、学时分配
教学内容 | 理论 学时 | 研讨 学时 | 实验 学时 | 自学 学时 | 习题课 | 讨论 学时 | |
1.海商法概述 | 2 | 1 | | | | | |
2.船舶物权 | 4 | 1 | | 2 | | | |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4 | 2 | | | | | |
4.船舶租用合同 | 2 | 2 | | 2 | | | |
5.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4 | 1 | | | | | |
6.海上保险合同 | 4 | 1 | | | | | |
合 计 | 20 | 8 | | 4 | | | |
总 计 | 28学时+4自学学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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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自学学时用于预习、复习、在线习题、自学、课堂拓展等学习活动等。
六、教学资源
1.推荐教材:张丽英主编,《海商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参考书目:
(1)司玉琢主编,《海商法》,法律出版社。
(2)张湘兰等著,《海商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3)高言、康军编著,《中国海商法》,海洋出版社
(4)郭瑜,《海商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