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5
《税法》教学大纲
TaxationLaws
课程英文名 | Taxation Laws | |||||
课程编号 | 1B10519 | 课程类别 | 核心课程 | 课程性质 | 必修 | |
学分 | 4 | 理论+实验 | 3+1 | 总学时数 | 64 | |
先修课程 | 经济法 | |||||
开课学院 | 商学院 | 开课系部 | 财务与会计系 | |||
面向专业 | 会计学 | 开课学期 | 3 | |||
注:课程类别是指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模块课程/素质拓展课程;
课程性质是指必修/限修/选修
一、 课程描述
本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是会计学专业体系中基础和核心必修课之一,也是会计学专业学生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考试、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经济师考试等必考的一门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理解财务与税收的关系,能对我国的税收体系及税收征管有基本的理解,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流转税法与关税法、所得税法等,对我国的现行税收体系有一个比较概括的了解,能掌握税收的征收办法及计算方法,通过税收模拟实验项目的设置,使学生具备税务处理和纳税申报的技能,增强学生整体的会计和税务管理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财务管理、税务工作、会计实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课程将融合课程思政内容,将德育内容融入课程体系,支撑和满足会计学专业毕业的第一项要求:“培育人文素养,树立正确的职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辨别正确的伦理道德,培育敬业、守业的职业精神”。通过课程内容与德育相关内容融合的设计,使学生在具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达到思想道德要求。
课程重点支持会计学专业学生牢固的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专业素养。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本课程基本理念是“理论知识够用、实践技能扎实”。专业学生在校学习基础一般,专业知识积累较少;学习主动性较好,但课程内容理论性强阻碍学习热情;毕业主要去向为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专业人员。为此,确定了以“市场导向、能力本位”为指导的课程目标体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知识上形成对税收体系、税收征管的认识和理解,为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税务师考试等职业证书考试奠定扎实基础;技能上要求能进行税种税款的计算、能进行纳税申报、能对涉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具备中小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基本技能;通过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融入,培养学生具备依法纳税的意识,素质上具备财会类人才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将帮助学生实现以下人才培养毕业要求:
1、毕业要求1-2辨别正确的伦理道德,培育敬业、守业的职业精神。
●垫定学生从事专业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塑造。通过深入挖掘课程德育元素,设计融入教学内容,为遵纪守法和依法纳税的意识培养、诚实守信杜绝虚假的道德养成、回馈社会感恩拥有的心态建设、低碳消费力求创新的观念深化服务。通过课程思政内容思辨、自我反省、创新思考等,多种方式的锻炼和参与,达成素质目标。
2、毕业要求2-1理解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理论知识,理解我国经济法规和税收法规,培养专业法律意识、法律判断能力。
●提升学生的税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技能。改革课程目标,将知识、能力、素质有机结合,通过课堂多形式的驱动达成目标,使学生更好掌握税收知识和纳税申报技能。通过任务式引导驱动多种形式、多场景学习,达到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体系的知识目标;通过虚拟仿真实验、实习实训应用等提升纳税申报实践技能,达到知识运用和实践能力。
三、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Topics)
教学内容 | 教学方法 | 评价方式 | 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 |
1.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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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概论 包括税收概述、税法基本要素、税法的征收和管理体制等 | 面授、翻转课堂、比较与总结、慕课教学等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课堂讨论、总结报告
| √ | √ |
2、增值税法 | 面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慕课教学、自主学习等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MOOC活跃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在线测试、案例比较、课后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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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费税法 | 面授、比较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课堂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讨论活跃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分析、自主作业 | √ | √ |
4、企业所得税法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总结与比较、慕课教学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讨论活跃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分析、单元作业、课堂辩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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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所得税法 | 面授、分类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分析 | √ | √ |
6、关税法 | 面授、分类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分析 | √ | √ |
整体内容 | 终结性评价:期末闭卷考试 | √ | √ |
课程教学的详细内容与要求如下:
1、 税法概论
(1) 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内容
l 税法的概念
l 税收的概念。包括税收的定义、税收的特征
l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l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课外自学内容
l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l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2) 教学重点和难点:
l 教学重点:税收概念、税收制度构成要素
l 教学难点:累进税率、对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双方关系的理解
(3) 教学目标:
l 了解我国税法的产生和发展,掌握税收的概念,对税法的三性有基本的了解
l 掌握和理解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能对税收进行分类
l 总结税收的征管体系,能对税收征管程序、发票管理制度等有基本认识
l 比较中外税收制度,比较税收制度的优缺点
[德育要素及内容]
l 培养学生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情怀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结合专业知识的案例教学,让学生切身体会到国家、税收、公司发展和纳税是紧密相连的,充分意识到税收强国的原理。
l 培养学生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结合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分析的案例,培养学生今后无论是在企业的税务会计还是在普通纳税人的角色上,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依法纳税的意识。
2、 增值税法
(1) 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内容
l 增值税的概念。包括增值税的定义、增值额的定义。增值税的类型。各国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的区别及其标志。每种类型的优缺点及适用情况。
l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方法。
l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一般征税范围、具体征税范围、视同销售的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l 增值税的税率。包括基本税率、低税率、零税率、征收率及适用范围。
l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确定。包括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l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外学生自学内容
l 增值税的产生和征税范围;
l 增值税的税率的设置原则和变化情况。
l 增值税的减免税。包括免税规定、起征点规定。
l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发票管理。
l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2) 教学重点和难点
l 教学重点: 视同销售的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区别、销项税额的确定、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l 教学难点: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区别、销售额的确定、销项税额的确定、允许扣除的进项税额等。
(3) 教学目标:
l 分类列举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设定
l 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l 总结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设置和类型
[德育要素及内容]
l 诚信的职业品格。通过增值税金税工程的介绍,强调如实申报、如实纳税的重要性。
l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变迁历史。通过两类纳税人的划分,理解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通过对划分标准的变迁过程,培养民族自信,通过对祖国近几十年来的经济发展的关注,理解相关的政策,形成个人命运与祖国命运休戚相关的认识。
3、 消费税法
(1) 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内容
l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计征的计税依据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两部分。从价定率计征的计税依据具体包括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确定、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其他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的确定、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的确定。
l 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外学生自学内容
l 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
l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l 消费税纳税环节。包括销售环节、移送使用环节、提货环节、进口环节和零售环节。
(2) 教学重点与难点:
l 教学重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l 教学难点: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的计算。
(3) 教学目标:
l 理解消费税的特点、征税范围的选择
l 分类列举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设定
l 掌握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l 总结和比较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异同
[德育要素及内容]
l 理解消费税的“绿色税收”性质,通过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变迁的解读,了解消费税征税对象的选择性,对于消费税的绿色税收属性有基本的认识。
l 培养良好的消费观、价值观。结合课程内容,要求反思自己的消费观、价值观,通过对内容的正反例证,引导学生养成注重环保、节约资源、低碳生活的理念。
4、企业所得税法
(1)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内容
l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的确认。
l 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
l 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的项目。
l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一般计算方法、有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l 企业所得税案例理解。
课外学生自学内容
l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概念、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l 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
l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l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纳税地点、纳税申报期限
理论研讨内容
l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界定?
l 企业收入总额的确认时间?
l 请自行概括本章知识结构图
l 企业可扣除的特殊项目的比例各是多少?
l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那些?
l 总结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l 简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2)教学重点与难点:
l 教学重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l 教学难点:准予扣除的项目、纳税调整项目及金额的确定
(3)教学目标:
l 记忆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优惠税率
l 识别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影响项目
l 比较企业所得税两类纳税人及纳税义务区别
l 总结纳税扣除项目及金额
l 能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税额
l 比较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及类别
[德育要素及内容]
l 通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学习,理解企业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兼顾、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l 通过免税收入项目的理解,了解非营利组织及运行状况,思考在不同阶段个人和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l 通过企业所得税对研发投入的优惠,理解政策的重视研发、鼓励创新导向,结合个人,注重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平衡。
l 通过对企业残疾员工薪酬的加计扣除,理解税收政策对残疾人员的就业扶持和关怀,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关爱残障人士、力所能及帮助他人的观念。
l 通过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基础设施、环保、安全生产、节能节水、创投、小微企业等各方面的学习,理解税收政策体现量能负担和环保、低碳取向的税收优惠体系,在生活和工作中具备这些方面的基本理念。
5、个人所得税法
(1)教学内容:
课堂讲授内容
l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确定方法、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确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确定标准。
l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l 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
课外自主学习
l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的含义及其纳税义务。
l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所得来源的确定
l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l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l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汇算清缴
(2)教学重点与难点:
l 教学重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税计征办法、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l 教学难点:年终奖纳税规定、综合税收征收制度
(3)教学目标:
l 识别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l 记忆附加专项扣除项目及金额
l 理解综合所得项目及计税办法
l 比较不同所得税率及征收办法
l 总结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种类
[德育要素及内容]
l 通过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的变迁学习和了解,理解税收政策的优化,国家对于个人负担的关注,养成自觉纳税、纳税光荣的意识。
l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体系,了解国家对于见义勇为、高层次科学教育文化奖励项目等的优惠,树立正确的荣誉观,不懈努力在不同岗位上做出自己的成就。
6、关税法
(1)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内容
l 关税的原产地标准;
l 完税价格的计算;
l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外自主学习内容
l 关税征税对象及纳税人;
l 关税进出口税则;
l 关税税收优惠;
l 关税征收管理;
l 船舶吨税。
(2)教学重点与难点:
l 教学重点: 关税的原产地标准,完税价格的计算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l 教学难点: 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
(3)教学目标:
l 比较不同关税类别
l 记忆原产地标准的特征及判断
l 掌握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
l 理解关税征收及税收优惠
四、课程考核方式
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验收,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课程考核的指导思想:全面评价、师生评价和过程评价,注重德育成效。以平时成绩为主,理论考试为辅。全面考核学生的自学能力、PPT制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按时完成任务的习惯、诚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题目要全面符合大纲要求,同时要做到体现重点,难度适中,题量适度,难度与题量应按教学要求来安排,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
本课程为考试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课程成绩评定办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1、 平时成绩:占60%
平时理论学习成绩以自学测试成绩和作业成绩、思政评价成绩为主,可酌情加互动表现等,平时实验成绩以纳税申报表为依据。具体为:
l 出勤及课堂参与度课程:占总平时成绩的5%;由实际出勤数与总应出勤数之比乘以100得到出勤的实际成绩。根据课堂互动参与的情况综合评定,包括积极参加课堂互动的态度、次数和质量等进行评分。
l 课程思政评价:占总平时成绩的10%; 主要根据学习态度改进程度、学习过程表现、思政作业完成情况、课程笔记等方面,通过多途径记录、多维度考察,给予定量的评价。
l 在线测试:占总平时成绩的40%;每个实体税种章节安排1-3次在线测试,在课程平台完成,题目以单选、多选、判断、填空等为主。
l 单元作业:占总平时成绩的20%;根据单元内容,布置相关的作业,考查学生的理解情况、总结概括能力等。
l 课程平台参与度、讨论活跃度:占总平时成绩的5%;根据课程平台视频观看时间、讨论发帖数量和质量等进行评分。
l 实验申报成绩:占总平时成绩的20%;每个实验项目布置1-2个案例,根据纳税申报系统评分和纳税申报材料完成质量进行评分。
2、期末考试成绩:占40%
期末考试满分100分,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等多种形式组成。
其中,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中案例分析和单位作业等内容评价标准如下:
成果 | 不达标 (0-59分) | 基本达标 (60-70分) | 达标 (71-84分) | 优秀 (85-100分) |
内容识别和记忆 | 对大部分内容比较陌生,记忆粗浅 | 对重点内容有一定的识别和记忆,但大部分印象不深刻 | 对大部分内容有识别和记忆,少部分不熟练 | 对全部内容有识别和记忆,重点内容记忆深刻、识别全面 |
知识掌握和理解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较差,处理例题及计算错误较多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较好,处理例题及计算有部分错误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很好,处理例题及计算错误较少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极好,处理例题及计算没有错误 |
知识分类及总结 | 分类总结能力较差,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分析 | 分类总结能力较好,能够利所学知识,进行基本的分析,并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 分类总结能力很好,擅于对典型例题及知识点进行分类和总结,并加深理解程度 | 能充分地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对知识点进行全面总结,并具备纳税申报实际应用技能 |
五、教学组织
本课程内容丰富,个别税种法条、条例等规定内容较多,理解有一定难度,需要通过多种练习加强对税收条款的认识和理解,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将采用如下教学组织方法和教学手段:
(1)理论教学:借助多媒体教室,以面授方式为主。
(2)翻转课堂和网络教学:借助MOOC平台,提供全面系统的教学视频和文本资源,注重过程学习,要求完成课前、课中和课后结合的多种测试。
(3)案例教学:根据课程内容,设计不同教学案例,结合案例将税法条款及规定融入,通过案例的讨论和讲解理解税法的具体规定和应用。
(4)研讨式教学:本课程根据知识点内容安排2次研讨,每次研讨结束要求提交研讨报告一份。
(5)自主学习:引导学生对部分简单内容进行自主学习,并结合内容和课程平台完成自主学习相关的任务。
六、学时分配
教学内容 | 理论 学时 | 案例 学时 | 实验 学时 | 自学 学时 | 习题课 | 讨论 学时 |
1、税法概述 | 6 | 10 | ||||
2、增值税法 | 14 | 6 | 6 | 20 | 8 | 4 |
3、消费税法 | 8 | 3 | 18 | 6 | 2 | |
4、企业所得税法 | 10 | 6 | 6 | 14 | 8 | 4 |
5、个人所得税法 | 6 | 2 | 4 | 18 | 4 | 2 |
6、关税法 | 4 | 1 | 2 | |||
合 计 | 48 | 18 | 16 | 48 | 28 | 12 |
备注:自学学时用于预习、复习、在线习题、自学、课堂拓展等学习活动等。
七、教学资源
核心教材:袁葵芳、高巧依主编,《税法教程与案例》,浙江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
参考教材:
1、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协会编,《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20年4月(注:每年都改版)
2、刘颖编著,《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轻松过关1》,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4月(注:每年都改版)
八、教学团队
指导教师:高巧依、谢欣、曹莉
专业负责人:孟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