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甬高校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各位老师:

今年求职补贴申报仍然实行去年的网上申报和审核模式。根据文件内容,梳理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请各位老师在操作过程中予以落实:

一、申报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信息自动核对功能。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自动核对,系统核对通过者,学校只需在系统中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毕业生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学校也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和公示。

二、对于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系统里填报完个人基本信息后,可由所在高校统一提供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汇总名单(必须包含以下要素:学生姓名、学校、身份证号码、贷款银行、贷款批准时间、贷款合同号、学生入学时间),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然后在“上传贷款名单扫描件”中上传贷款学生汇总名单并在申报系统学校初审界面将相应的学生信息勾选。名单上的申请人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学校也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和公示。

三、系统信息核对未通过的学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网上预审核,并通知通过预审核的申请人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人社部门预审通过后,学校查验材料原件并让学生上交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在校内公示5天,由学校于4月17日前将这部分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1、附件2、公示文件以及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等纸质材料报给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备注:附件1《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最后一栏“财政部门意见”需改为“教育部门意见”,我发给各位的word版本文件的表格中已做修改,上报纸质材料给我时请以此版本为准。)

纸质材料上交说明:根据省里文件要求,学校初审、公示工作须在3月13日至4月3日之间完成,4月4日开始,人社部门将不再对新申报的学生进行审核。4月4日-4月16请各校将以下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报送给我:1、附件2《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2、附件1《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最后一栏“财政部门意见”请改为“教育部门意见”)3、证明材料复印件4、公示文件原件。请注意:“通过信息核对或属于高校贷款名单”一栏是“是”的学生,免于上交材料2、3、4。

三、申报常见问题解析

1.是否有生源限制

答:没有生源限制,在浙江高校就读的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生即可申请。

2.是否有学历限制?

答:没有,只要是当年毕业的学生即可,不限大专、本科、高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是否有就业限制?

答:没有,无论有否签订就业协议书均可申请。但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4.除申请表和身份证之外,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答:

1)孤儿需要《儿童福利证》或县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

2)残疾人需要《残疾人证》或县一级残联开具的残疾证明,仅限毕业生本人残疾;

3)城乡低保户学生需要尚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低保金领取证》)。如《低保证》(或《低保金领取证》)上有申请人身份信息,则无需户口本;如《低保证》(或《低保金领取证》)无申请人身份信息,则需提供户口本,户口本上须同时有《低保证》(或《低保金领取证》)持有人身份信息和申请人身份信息。证件需有“低保”字样,“低保边缘”不符合申请条件。

5.证件有效期如何计算?

答:《儿童福利证》和《残疾人证》有效期较长,一般都在有效期内;《低保证》(或《低保金领取证》)有效期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说明认定,一般从发证日或从年审日起算默认一年。由于求职补贴申请条件为毕业年度内,因此只要证件有效期至少有一天落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即可认定为符合条件。

如某学生A的《低保证》发证日为2012年6月30日,但证上有2016年年审章,且落款日期为2016年1月2日,由于低保有效期默认一年,因此该证有效期至2017年1月1日止,在2017年度内,可认定该生《低保证》符合申请条件。(部分地区为半年审或季度审的,以半年或季度计算有效期)

如某学生B无《低保证》,但其有户口所在地县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需有“低保”字样,“低保边缘”、贫困和家庭经济困难等不符合申请条件),内有申请人身份信息,落款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由于低保有效期默认一年,因此该证明有效期至2017年9月14日止,在2017年度内,可认定该生符合申请条件。

6.统一申请期间不符合申请条件,毕业后符合申请条件可否申请?

答:可以。如统一办理期限是2017年3月15日-3月25申请人在3月26之后拿到《低保证》或低保证明的,可以随时登陆http://gxbys.zjjy.gov.cn/注册申请,流程与统一办理期间一致,但所需时间较长。申请人需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学校初审和公示,并于次年与2018届申请者一并由学校提交审核,通过者于2018年发放求职补贴,未通过者不可再次申请。

四、申报流程图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