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落实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9-10-19浏览次数:1783

关于落实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确保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教学质量,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校历要求适当灵活安排教学时段,填写“浙江万里学院教学进程表”,于第八周以电子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报教务部教学科。

2. 请各学院速将下学期所开课程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由于0809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周学时只有一个总数,请有需要将课程周学时分为理论和实践的学院确定后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于第八周完成。

3.在安排教学任务前,请各学院认真核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核对过程中不得简化课程名称、随意更改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勿重排或漏排。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教学科联系,于第八周完成。

4.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应填写“浙江万里学院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并于第八周前报教务部审批人才培养方案有较大调整的需征求学生代表意见,并将最后调整结果告知到每一位学生。

5.学校继续推行合作性学习课程教学改革。对已列入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项目的课程原则上要求采用合作性学习教学方式,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同时请各学院于第九周将下学期需进行合作性学习教学改革的课程报教务部教学科,并于第十周将“浙江万里学院合作性学习课程汇总表”上报教务部审批。

6.为了学生选课更科学合理,具有较明确的选择性,学校要求下学期所开设的每门课程都必须有课程简介(包含英文课程名称),请各学院于第九周将课程简介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部教学科。对于选课、选模块后因学生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请各学院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处理后再填写“浙江万里学院课程停开汇总表”,并于第十一周报教务部教学科。

7.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认真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文件精神,根据《浙江万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评价办法》(浙万院教〔200577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认真开展开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于第十二周报教务部教学科。

8.课程教材确定

1)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必须同步录入相应的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ISBN(只需输入前10位或者13位数字,数字中间的横杠不用输入)、版本号等,教材信息的前三个要素(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必须具备。

2)一门课程如除主教材外,还有辅助教材的,如配套的学习指导书、习题、磁带等,请一并录入,录入时二本教材名称之间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的分号(;)隔开,相对应的出版社、作者、ISBN、版本号等其它信息也同步用该分号(;)隔开。如使用的为非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讲义),请在书名后注明,如“当代公文写作(自编讲义)”在出版社栏里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如果学生不需要征订教材,请在教材信息栏里填“无教材”;如课程教材已有或已发,请填 “延用上学期教材”或“已有教材”。

3)实行网上选课的课程,其教材由学生在网上自主选购预定,教材科则根据学生预定情况来发放教材。因此各学院在学生选课前须在系统中录入供选课程相对应的教材信息,以便学生选择是否预定教材。各学院在选课前要提醒学生慎重考虑教材是否预定。

4)仅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不录入系统,请另提交纸质教材征订单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给教务部教材科。

9. 请各学院在第十二周完成教学任务落实。

             

    

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