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论文讲评规则

发稿时间:2005-11-18浏览次数:1816

  商学院学术沙龙

  论文讲评规则

  为提高商学院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规范学术论文的写作,提升其发表论文的水平,营造商学院开放互动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同时应商学院青年教师的要求,特制定商学院学术沙龙论文讲评规则,具体如下:

  1.基本内容

  青年教师本着自愿的原则,将自己正在研究的课题或写出的论文初稿(未公开发表),提交到商学院学术沙龙,由商学院学术沙龙组织讲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安排商学院资深教授或副教授进行讲评,提出修改建议。

  2.具体程序

  (1)青年教师自愿将论文初稿提前1-2周时间提交到商学院学术沙龙;

  (2)商学院学术沙龙根据提交论文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安排2—5位资深教授或副教授(导师),并集中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

  (3)由导师和其他自愿参加的教师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讲评,一般采取“作者自述——评讲人提问——讨论——提出修改建议”的方式;

  (4)论文作者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

  (5)修改完的论文根据作者的意愿,决定是否再次提交到导师进行审核,并指导推荐到相应的刊物发表。

  3.导师奖励办法

  商学院学术沙龙每学年将评选 3—5优秀导师,报请商学院给予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的奖励。

  4.学术道德

  (1)青年教师提交的论文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2)论文初稿在引用其他学者的观点时一定要注明来源,严禁抄袭;

  (3)凡提交到学术沙龙的论文,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论文提交者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参加讲评的教师,不得在该论文未发表之前引用或抄袭该论文初稿中的观点。

  望各位青年教师积极踊跃提交自己的论文初稿进行讲评。

  商学院学术沙龙

  2005-11-18

  三人行,必有我师。有一个谦虚的态度、开放的头脑,乐于听取别人意见,善于向别人学习,才会使自己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