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省教育厅高教处临时通知,在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同时,可以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指南》及申报材料与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要求一样;
2.申请表中的“封面”应改为“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一”规划重点研究课题”(见附件);
3.申报负责人条件没有职称限制(与中国高教会要求不同之处,其他一样);
4.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于6月10日前(本周五)上交62#109谢敏老师处,申报材料份数与原通知一样,务请各学院速通知有关人员。
联系人:谢敏 电话:88222284
商学院科研办公室
0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