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生工作首问责任制

发稿时间:2006-05-31浏览次数:1918

  为了体现我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层次,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学生到辅导员老师处询问有关问题,被询问到的辅导员老师,应认真接待,并负有为其解答问题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被询问到的第一个辅导员老师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或是有能力解答的,要尽力为其解答和处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资料。

  三、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或首问责任人无能力为其解答的,首问责任人应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并主动为学生联系有关的教师、辅导员,及有关部门为学生解答和处理问题,同时做好联系、协调工作,直到问题真正解决为止。

  四、责任人要尽职尽责,切实树立以生为本的思想,坚决杜绝“不知道”、“不清楚”、“去问问别的老师吧”等用语敷衍塞责、推诿了事,并自觉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

  五、首问责任人对需办理的相关事项,应及时办理,不得贻误,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的辅导员老师,一经发现或被投诉查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级资格。

  商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