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08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办事流程

发稿时间:2008-05-29浏览次数:1906

  1.应届毕业生杭州落户政策:

  对于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下同)毕业生,专业对口并在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办理接收落户手续。

  2008年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有所调整,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保险申报清单才可以落户。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说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重要性性。

  (1)签订就业协议是为劳动合同鉴证做前期准备。落户需要的是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前没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就业协议,开具接收函,学校才可以开出报到证。有关人事部门根据报到证出具行政介绍信,需凭该行政介绍行才可以劳动合同鉴证,此后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的。

  (2)签订就业协议可以保障自身权益。所以毕业前,学生需要通过签订就业协议,在备注栏上约定实习时间以及实习期间待遇等内容。

  (3)签订就业协议可以表明档案转寄地址,转递学生户档关系。合同只能约定合同期内的雇佣关系及福利待遇不涉及户档问题。就业协议可以指明户档转递关系。

  2、杭州市毕业生就业办事流程介绍:

  (一)签约

  1.省属、市属、区属单位就业:省属、市属、区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签约均需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然后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市属、区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在www.hzbys.com上注册个人信息后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或下沙分中心领取接收函交还学校。

  2.在省属、市属、区属单位以外其余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均可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或下沙分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委托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或下沙分中心作为其上级主管部门,接收其户档关系。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a.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b.在www.hzbys.com上注册个人信息,

  c.下载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

  d.持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和单位填好相关信息的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或下沙分中心领取接收函交还给学校。

  3.杭州少部分大型的国有或其他性质企业也具有档案保管权,如: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公司,其下属单位接收毕业生只需用人单位盖章,上级主管部门由此类公司签章即可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或下沙分中心领取接收函交还学校。

  4.回原籍或外省就业的毕业生,除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外,也需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指明学生毕业后户档转递方向。

  5.两次派遣时间:6月25日前,已经签定就业协议的学生可以第一时间派遣去用人单位,如果未很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提出申请将档案暂时放在学校等待第二次派遣,一般时间是在8月25日前要将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校。

  (二)、落户

  1.学生8月在www.hzbys.com上查询档案已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后,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应届专科毕业生须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下沙分中心或各区级人才开发中心办理户档挂靠手续,并到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在浙江省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学生确定档案到省人才市场后,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省人才相关部门办理户档挂靠手续,并到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改派

  杭州市地区内调整就业单位的,在www.hzbys.com下载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核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有关部门签章同意。包括原就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拟就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如果是改派进杭的同学还需在www.hzbys.com注册个人信息。凭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核表回到高校改签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跨市改派的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或下沙分中心转签报到证,跨省改派的到浙江省教育厅换报到证。学生凭签章后的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核表到原派遣地人事部门调档。凭改签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新派遣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