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发稿时间:2007-03-09浏览次数:49

  各位老师:

  根据市科技局有关通知精神,学校曾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申请指南),学院即日起将集中受理网上申报事宜,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8日,届时市科技局将关闭申报系统,请抓紧时间申报,纸质材料报送62#109谢敏老师处。针对刚来的新教师不太熟悉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的使用情况,为了能顺利通过市科技局网上审核,申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需紧扣《200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指南》,必须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2、网上申报完成后,必须点击“上报”按钮,否则校科技部无法在网上受理和审核。只有校科技部初审通过提交上报后,才能进入市科技局审核环节。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给予项目申请编号并在申报系统中反馈打印信息,然后再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考虑到有利于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以及个别项目存在与外单位合作的合作协议装订成一册,请双面打印)。如果网上生成的申请表无申请编号,说明市科技局终审还未通过。

  网上申报后,务请及时上网跟踪申报项目格式审核进程,及时查看学校和科技局的审核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次上传。如申报项目点击“生成word文档”,出现项目编号,即表明市科技局网上终审通过,可开始打印。

  3、项目总经费应等于“向市科技局申请经费”、“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三项相加之和。近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一般情况下在3-6万之间。经费预算细目各项开支之和必须等于项目总经费,管理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经费预算中如有设备费,则需在仪器设备及用途栏中详细填写购买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用途说明。

  4、“计划进度目标”栏中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完成时间应与“项目情况”栏中开始、结束时间相一致。按市科技局审核要求,未实施项目不在项目申报支持范围,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不能迟于申报时间,因此建议“项目研究开始时间”按2007年3月1日填写。

  5、可行性报告需按市科技局规定的编写提纲撰写(必须包含10项内容,详见附件),可行性报告中的经费预算、年度进度和目标及预期成果等必须与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和数据相一致。可行性报告第十条“归口管理部门的详细审查意见”请统一按以下格式填写: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宁波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同意推荐申报。

  6、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合作协议。但注意不得将合作单位的下属机构(包括二级学院)作为与我校合作的平等主体,如浙江大学的下属二级学院的公章是不得对外(包括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否则市科技局将予以退回。

  另,考虑到部分教师以前年度获得资助的软科学课题需要结题,新来的教师不了解结题程序,本通知一并将主管处室即市科技局办公室所通知的结题程序一并予以转发。

  联系人:谢敏 联系电话:2284/660216

  浙江万里学院(盖公章)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