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7-05-16浏览次数:62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高科[2007]57号文件精神,2007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条件

  1.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经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期限以许可证(确认书)开具日期为准;论文、专著以发表、出版日期为准。

  2.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本省高校,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本省高校的教学或科研人员,完成人员的数量与排名顺序原则上按鉴定或评审证书上的署名或论文和专著上的排名。

  3.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的多篇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申报成果只能以科研成果、论文或专著中一种形式申报。以论文形式申报的必须在申报书中标注代表性论文(1-3篇),代表性论文的作者必须基本一致。

  5.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书画、诗歌、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没有有机联系的系列论文整体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者应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院(系)推荐意见栏内必须填写推荐等级和具体内容,用A4纸打印一式11份。申报者须填写承诺书一式2份,所有项目完成人在此上面签字(见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浙江万里学院科技成果报奖审批表》一份。

  2.鉴定(评审)成果需附鉴定(评审)许可证(确认书)、鉴定(评审)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等材料,并与一份申报书、承诺书装订成册;论文和专著需附原作和《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见附件3)及有关附件各一份,并与一份申报书、承诺书装订成册,评审表需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

  3.本次评审采取限额评奖,拟评出一等奖5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50项,共300项。

  4.如评审后需取回材料的,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注明“评后取回”字样,并由校科研处统一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5.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成果归属权存在争议者;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者。

  6.按省教育厅要求,申报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每项须交评审费200元,评审费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1.申报办法:今年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于2007年5月中旬开放,网址:http://www.zjkysz.cn,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申报人点击“注册”,首先选择所属学校:浙江万里学院,然后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普通教师在管理级别栏中选普通会员级别,注册后提交。

  第二步:申报人提交注册信息后由科研处管理人员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教师)的帐号方可生效。

  第三步:申报人选择“科研成果奖申报”,按网上提示要求进行输入申报信息。

  2.申报材料、汇总表、评审费等请于5月26日前报62#109谢敏处,再由学院统一盖章后报送校科技部,逾期网络平台不再开放。请各申报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一女/谢敏 电话:2075/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