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项目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8-02-25浏览次数:33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通告,200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以及基金项目年度报告等项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校200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在研项目年度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于1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相关老师可至国际自然科学基金委员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看通告及项目指南,指南地址为: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08xmzn/01ms/index.htm。

  (二)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集中接收申请期间设立“集中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三)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四) 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将不予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自行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有校外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请尽早办理申请书中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的手续,以免影响校内审核和申报。其中,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须提交一式二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五)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前提交给我校科技部进行审核。我校200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8年3月1日开始,3月14日截止。

  (六)请各单位加强组织,按国家基金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整合研究力量,并加强与外单位联合进行合作申请,尽量避免本单位人员在项目申报的选题、学科方向等的重复和过于集中,力争在学院层面上作好各申请项目的协调、分工和联合,在提高申请数量的同时,注重项目申报质量。

  (七)为帮助申请人提高申报质量,学校拟组织进行校内专家预审。请申请人注意:请于3月7日前向62#114谢敏老师处先提交纸质申请书初稿1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要一致(同版本号)。校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后,将及时反馈修改建议。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有关事项

  往年立项,研究期限未到的在研基金资助项目,请负责人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须于2008年1月11日前,网上提交电子文件及报送校科技部二份纸质进展报告。

  联系人:谢敏 电话:2872/660216